咨询内容:
你好!我公司在本年六月份前贵局核定申报的税种有印花税、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水利基金共四项,但申报七月份税费时发现多了一项地方教育附加费,而且无法申报,请教该税种应在何处申报?(申报界面上“增值税附加-附加税(费)申报”的界面无“地方教育附加”申报的选项。请问如何处理? 回复内容:
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这三个税是在附加税费里一起申报,不存在单独申报哪一个税。可在登记信息—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里查询到三个税种的认定信息。 部门:蚌埠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:2016-08-09 11:11 |